定座
旅客乘坐国际航班,可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办法或亲临本中心预定座位。已经定妥座位,旅客应在预先约定的时限内购票,否则,所定座位不予保留。
旅行证件
旅客必须预先办妥出境、入境和过境(如果需要)地点国家所要求的护和签证等旅行证件。航空公司有权拒绝载运那些被认为证件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的旅客。
座位再证实
已经定妥续程或回程座位的旅客,如在该续程或回程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必须在该程或回程航班离站72小时前,办理座位再证实手续。否则,原定座位不予保留。
客票
客票是承运人或代表承运人填写开给旅客的叫做"客票和行李票"的文件,是承运人和旅客之间的运输契约的凭证,旅客凭客票托运行李和乘机。
客票应保持整洁、完好,只供旅客本人使用。被转让、涂改或残缺的客票被视为废票。
客票有期
普通单程、来回程或环程客票的有效期为一年。如果客票未开始使用,从填开之日计算;如已经开始旅行,从开始旅行之日起计算。游览或特别票价客票的有效期,则按该票价规定的条件办理。
票价
票价指旅客由出发地机场至到达地机场的航空运输价格。年满12周岁的儿童和成年人按成人票价购买;已满两周岁而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成人票的75%购票;有成人陪伴而未满两周岁的婴儿可按全票的10%购票,但是不能单独享有一个座位,而且,每一个全票的旅客只能有一名婴儿享受这种票价。无人陪伴儿童或需要单独占用一个座位的婴儿,按成人票价的50%购票。
客票遗失
旅客遗失客票,庆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安局和航空公售票处或授权代理人报失。在申请挂失前,如果客票已被冒名使用或退款,航空公司对旅客的损失不负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航空公司有权决定对遗失票证是否退还票款或补开票证。
乘机
旅客登机前,必须持客票和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等证件,到航空公司指定的地点提前办妥乘机手续,托运行李和领取登机牌,办理海关、移民和卫生防疫等手续。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客票变更
除另有规定外,客票填开后不得改变。旅客购票后,如欲改变乘机联内的承运人、航班、舱位等级或日期等,如果不改变票价或不需申请签转达,在航班有空余座位时,本中心可以按规定给予办理。
退票
由于承运人未能按有关契约提供旅客有关运输或旅客自原改变旅程安排,旅客未使用或部分已经使用的客票可以按规定办理退票。旅客自原申请退票,必须支付适当的通信和服务费用;如是旅客非自愿退票,则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退票只能在原购票地点或本中心办理。
行李
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者便利而携带的必要、适量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计重托运行李免费额
在计重免费行李额的航线上,按客票座位等级的不同,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费交运的行李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按全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不能享有免费行李额。
计件托运行李免费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只适用于来往美国或加拿大的航线上。每一全票价或半票价旅客交运的免费行李件数、体积和重量如一:头等和公务舱票价共两件,每件最大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经济和旅游折扣票价共两件,最大一件的体积不得超过158厘米(62英寸),两件体积之和不得超过273厘米(107英寸),每件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托运一件,但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另外,还可以托运全折叠式或轻便式或手推式婴儿车一辆。超过上述规定的件数重量或体积的托运行李,必须交付逾重行李费。
随身携带物品
在按重量计算行李免费额的航线上,每一持有全票价或半票价客票的旅客,可以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个,大衣或雨衣一件或旅行用毛毯一条,手杖一根或雨伞一把,在飞行途中用的少量读物,小型照相机一架,婴儿食物(限旅途中食用),婴儿摇篮(限一个),供病人行动用的可折叠的轮椅或一副手杖或撑架或假肢。在按件数计算免费行李额的航线上,旅客随身携带的一件或几的一件或几件行李以能放入座位上的行李舱或座位下的空位为限。但是,所有行李的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45英寸)。
需要旅客自己照管的物品,如易碎易腐物品、货币、珠宝、贵重金属制品、银制品、票据、证券、商业资料、护照、证件和样品等,不要放在行李内托运。对托运行李内的上述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航空公司只按普通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为了安全,旅客乘机时不得托运或随身携带下列物品:易爆品、腐蚀物质、易燃液体和固体、压缩气体、过氧化物质、放射性物质、毒害、传染性物质和危险物品,如磁场性物质、攻击性物品或刺激性物品,以及出、入境或过境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命令禁止运输的物品。有关危险品的运输条件,请与航空公司联系。
行李赔偿限额
托运行李如果发生延误、损坏、或丢失,乘运人负责赔偿。除了已经办理声明价值和支付了相应在费用的托运行李的赔偿另有规定以外,国际运输(包括国际运输的国内段)的最高赔偿限额是:托运行李每公斤20美元;随身携带行李每位旅客400美元。实际损失少于最高限额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安全检查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的原因,所有旅客和行李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未经过安全检查的旅客,航空公司拒绝其乘机;未经过安全检查的行李,航空公司拒绝收运。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航空公司不负责任。
航班不正常的处理
由于承运人能力不可控制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如天气、空中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和安全检查等,航空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但是,航空公司尽快把旅客运至目的地,包括用地面交通工具。如果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免费膳宿等服务,直到旅客开始新的旅程为止。如果旅客取消原定旅程,按旅客非自愿退票办理。
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对于来往美国的航班,航空公司以每位旅客死亡或身体伤害的赔偿限额为75,000美元(包括律师费和其它费用)。这一限额不包括由于承运人可能的疏忽而引起的赔偿。
对于来往美国以外地点的航班,航空公司对位旅客死亡或身体伤害的赔偿限额为20,000美元。实际伤害损失最高限额时,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保险
旅客乘机前,可以自愿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国内航空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如果旅客乘机期间受到伤害,此项商业保险金额的赔付,并不会减少或免除航空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限额。
警告
根据中国政府的法律和规定,携带或运输海洛因、鸦片、大麻等进出中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特殊旅客服务
婴儿及有成人陪伴的儿童一般规定
儿童指旅行开始之已年满两周岁但未满十二周岁的旅客,标价按相应的儿童标价计收(具体规定请参阅各种票价的使用规则)可以单独占一座位,超过十二周岁,按人标价计收。婴儿指旅行开始之日未满两周岁的旅客,婴儿不单独占座,票价按成人票价的10%计收,但每一个成人有一个随行婴儿享受这种票价,超过限额的婴儿应按相应的儿童标价计收,可以单独占一座位。
儿童和婴儿的年龄指开始旅行时的实际年龄,如儿童在开始旅行时未满规定的年龄,而在旅行途中超过规定的年龄,不另补收票价。
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出生不超过14天婴儿原则上不接受乘机。
购买儿童客票(包括婴儿)应提供年龄的证明,如护照、出生证等。
按相应的儿童标价付费的婴儿和儿童,可享有所持客票票价等级规定的免费行李额。
无人陪伴儿童一般规定
航空公司接受运输的无人陪伴儿童,指年龄在五周岁或五周岁以上至十二周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单独乘机的儿童,年龄在五周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的儿童,原则上不予承运。
无成人陪伴儿童符合下列条件,方能接受运输。
A、 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上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员予以迎接和照料。
B、 运输的全航程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航班时,不论是由同一个承运人或不同的承运人承运时,在航班衔接站,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员安排人员予以接送和照料,并提供接送人员的姓名和地址。
C、 如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在上述航班衔接地点安排人员有困难,而要求由航空公司或当地雇用服务人员照料儿童时,应预先提出申请并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乘机。
D、 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提供的、在航班衔接站和到达站安排的接送人,需经航空公司接到上述地点复电,核实无误后,方可接受运输。
无成人陪伴儿童均应申请定座,并填写一式两份的"无成人陪伴儿童运输申请书",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能定座。
孕妇
由于在高空中飞行,空气的氧气成分相对减少,气压降低,因此孕妇运输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运输条件
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外可按一般旅客运输。
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应提供包括下列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
* 旅客姓名、年龄;
* 怀孕时期(如果超过36周以上的孕妇是短途旅行,还要注明预产期);
* 旅行的航程和日期;
* 是否适宜乘机;
* 在机上是否需用提供其他特殊照料等。
上述诊断证明书,应在旅客乘机前72小时内填写,并由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方能生效。
定座
办理怀孕在32周以上至36周的孕妇旅客预约前,应先请其填写一式三份的"诊断证明书"和"特殊旅客(孕妇)乘机申请书",经检查符合运输条件后,方能办理定座手续。
孕妇旅客的定座,只能申请,不能自由销售或随售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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